2022-09-27 【信息发布时间:2022-09-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县(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招标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三季度招标代理机构及各方主体“双随机”抽查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2年9月28日-2022年9月30日。
二、抽查范围
2022年6月26日至2022年9月25日(以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市、县(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建设、交通、水利工程招标项目,按随机抽取比例不少于25%,市级项目不少于45个标段,三县不少于25个标段(不足的全部抽查)。
三、抽查方式
线上为主、线下为辅,原则上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调取资料。
四、抽查内容
本次抽查内容主要为招标项目各方主体执行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放管服”改革及“五心服务承诺清单”有关招标投标指标要求情况,包括“互联网+招标”、招标流程、合同签订与登记、异议与投诉、招标代理执业质量等指标,详见附件。
如有问题线索,可通过“招标投标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专栏”反馈。
五、抽查工作要求
1. 检查人员要提前熟悉检查工作内容;抽查工作中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不得徇私舞弊;过程中要做好抽查记录,认真填写抽查记录表。
2. 各检查组要形成小组检查总结,列出问题清单、依据及扣分建议。
3. 检查人员对已知悉的抽查对象及其抽查项目的商业信息应当保密,不得对外泄露和利用相关信息。
附件:检查内容
宿迁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