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2-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月10日起,我中心全面恢复各类交易项目业务备案,全面推进“不见面”交易,请各招标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不见面”交易项目开评标活动。对线下现场交易项目,请各招标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文件要求,稳妥推进项目实施,并严肃认真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对2月3日至2月7日因疫情防控工作暂停的招标采购项目,请各招标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规范招标采购流程,并尽快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告、告知工作,积极推进招标采购项目实施。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