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6 【信息发布时间:2024-04-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综合评标专家队伍,优化评标专家专业结构,更好地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专家管理细则》(苏政务办发〔2023〕40号)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范围公开征集江苏省综合评标专家,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1.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时提供具有与所申请专业相符的工作业绩;
2.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 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完成评标工作;
4.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5.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款中的“同等专业水平”是指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5年并取得中级职称满8年且取得该领域不分级别或一级国家执业资格满5年。
三、信息填报
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请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进入“专家信息”模块,点击“专家库登录--专家评委--专家入口--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窗口进行网上注册申报、下载操作手册,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填写和相关材料扫描件的上传。
四、材料审核
新申报人员资格审核由各设区市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初审,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负责终审。申请的类别涉及2个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的,分别由相应部门进行审核。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 新申报人员对填报信息须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记入信用档案且不得入库。
2. 经考试、培训后入库的评审专家应当恪守职业操守,遵守评标评审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应当回避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同时按照客观、公正、科学、择优原则,根据规定程序、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评审,并承担个人责任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 入库后专家联系电话、所在单位名称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银行账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登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进行更新。专家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证明评标专家能力和可能影响评标专业类别的信息发生变化,或需要增加相关专业的,按照新申报人员入库程序重新申报。
宿迁市数据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