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1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综合专家库”)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细则的通知》(苏政务办发〔2019〕73号)、《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7〕38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征集评标专家,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评标专家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其中“同等专业水平”是指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15年,并取得中级职称满8年或该领域国家职业资格满5年。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不受此年龄限制)。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报专业
申报的评标专业应在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评标专业范围内,并从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内进行选择填报,每位申请人最多可填报2个二级专业类别,4个三级专业类别。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人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进入“评标专家”模块,点击“专家申报”模块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填写和相关材料扫描件的上传。
(二)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 本人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2. 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3. 获奖证书、专业业绩、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4. 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5. 本人所在单位、行业组织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评荐意见;
上述材料仅提供扫描件,并确保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对申请材料扫描件与原件一致性负责。
(三)申报时间
专家申报系统省平台窗口暂时未确定关闭时间,申报人员如有意向请尽快进行申报。
四、审查程序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家申报资料资格初审,省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
(二)通过资格审核的专家候选人,自行登录专家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练习,为考试做好准备工作。(在线练习题为入库考试试题)
(三)预约入库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专家候选人,根据省平台网站公布的考试场次信息,预约入库考试。考试合格的经行业部门认定正式成为省综合专家库专家。
(四)入库专家自行下载《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资格证书》,按需办理专家CA证书。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永志
联系电话:0527--84396029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