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6 2024-03-26 22:50:31 【信息发布时间:2024-03-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顺山集考古遗址保护展示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名称)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231001001
本招标项目顺山集考古遗址保护展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投资发【2023】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洪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泗洪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梅花镇赵庄村502乡道南侧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顺山集文化博物馆12000平方米,考古工作站5500平方米,淮河民俗文化馆5000平方米,管理用房1000平方米,遗址展示约33000平方米,对9000平方米顺山集文化博物馆和淮河民俗文化馆进行布展,景观、综合管网、景观照明等。
1.3 设计周期:100日历天(含评审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提交后20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提交后 50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0% 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
②完成初步设计(房屋建筑工程、景观工程、专项设计和文博展示区)及概算并审查通过后付至以上合同金额的50%;完成施工图设计(房屋建筑工程、景观工程、专项设计和文博展示区)并审查通过后,付至以上合同价款的 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景观工程、专项设计和文博展示区)合同价款的 90%;审计结束按房屋建筑工程、景观工程、专项设计和文博展示区合同价付清余款。
③完成展陈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并审查通过后付至以上合同金额的50%;完成展陈工程施工图设计并审查通过后,付至以上合同价款的 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展陈工程合同价款的 90%;审计结束按展陈工程合同价付清余款。
④完成遗址展示工程方案设计并通过国家文物局及省文物局审查通过后付至遗址展示工程合同金额的50%;完成遗址展示工程施工图设计并审查通过后付至以上合同价款的 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遗址展示工程合同价款的 90%;审计结束按遗址展示工程合同价付清余款。
注:1.以上付款均以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为前提条件。
2.投标人分别对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设计、文博展示区设计、展陈工程设计、遗址展示工程设计进行报价。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项目全过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及需协助招标人做好文保审批工作。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等。
1.8本项目预算价为1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设计方案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投标报价(1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差额率,每高 1%扣 0.1分,每低 1%扣 0.2 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人员配备(3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分,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每有1名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得2分,最高得6分。
3、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专业设计人员配套齐全(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其中:
①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 1 人(满分4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 2 分,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 2 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 1 分;
②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 1 人(满分4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 2 分,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加2 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 1分;
③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 1 人(满分4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 2分,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加 2 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 1 分;
④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 1 人(满分4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得 2 分,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加 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 1 分;
⑤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 1人(满分 4 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 2 分,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加 2 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 1 分。本项最高得20 分。
注:(1)以上人员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至投标文件,其中职称证书上体现专业的,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上无法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注册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提供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2)职称证书和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注册证书同时上传,均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3)同一人具有多个专业职称的仅以最高等级计算一次;(4)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20分)
投标人业绩(12分)
投标人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设计完成证明为准),承担过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或博物馆或遗址公园公共建筑设计类项目,每个业绩计3分,本项最高12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仅以投标人上传至诚信库里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委托合同、设计项目完成证明(已完证明可以是方案审批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审图合格证或加盖委托方公章的完成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2)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业绩规模、合同签订日期、设计内容等。(3)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设计项目,不予计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设计完成证明为准),承担过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或博物馆或遗址公园公共建筑设计类项目,每个业绩计3分,本项最高6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仅以投标人上传至诚信库里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委托合同、设计项目完成证明(已完证明可以是方案审批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审图合格证或加盖委托方公章的完成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2)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设计项目,不予计分。(3)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信用考核(2分)
以信用服务机构按照《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2023 版)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中信用等级为评分依据,AAA 级得 2 分、AA 级得 1.8 分、A 级得 1.6 分、BBB 级得 1.4 分,其他 等级不得分。注:1.信用报告由投标人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栏目中挑选链接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该项不得分。2.企业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 由“信用宿迁”平台推送,投标人根据需要与平台联系推送,电话:0527-84338860。
技术部分(40分)
前期工作(5分)
前期工作(包含资料收集、前期研究,现场调研、建设条件分析、相关案例分析)内容全面、可实施性强得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
对项目背景的理解(5分)
项目背景表述(包含对国家相关政策方针、地方相关政策背景、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可行性、利益相关者分析等的理解)准确、合理得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
项目对象认定与价值概述(5分)
项目对象认定及价值概述(包含项目对象概况、历史沿革、历史价值、科学艺术价值、社会文化价值)准确、完整,合理得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
现状勘测内容表述(5分)
现状评估(包含遗址本体现状、周边环境现状、保护管理及基础设施现状、展示利用现状、相关研究及规划现状等)科学、详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
设计内容表述(15分)
设计内容(包含设计思路和原则、建筑设计、景观设计、遗址保护展示设计、陈列布展设计等)思路清晰,依据合理,措施完善,表述详细得15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3分,扣完为止。
工作进度与人员安排(3分)
工作进度与人员安排明确、全面、合理、切实可行得3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1.5分,扣完为止。
技术、售后服务(2分)
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方案的得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4.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7日 09:00至2024年04月01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9883662。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报名的(特别提醒:建议报名前详细咨询软件公司后操作报名,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因报名操作程序失败而导致的后期无法报名或因没录入成员单位而导致的无法通过诚信库获取成员单位资格材料和投标材料的,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联合体报名操作属于不可逆操作,请务必咨询软件公司详细报名程序后进行网上报名)。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泗洪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宿迁市永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泗洪县行政服务中心11楼 |
地 址: |
泗洪县利达广场西北角19栋三楼 |
联 系 人: |
杨春雷 |
联 系 人: |
汪静文 |
电 话: |
15850964485 |
电 话: |
15366961466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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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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