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0 【信息发布时间:2024-03-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县(区)行政审批局,市各开发区、新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招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打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一季度招投标“双随机”检查暨市场准入限制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以项目中标公告时间为准),市、县(区)进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围绕省、市营商环境有关招标投标评价指标、“五心”服务承诺清单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招标投标壁垒,违规或变相增设市场准入条件,限制、排斥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等行为,具体包括发包方案、委托代理、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开评标、异议与投诉处理和中标等六个指标,检查清单详见附件。
三、检查步骤
(一)随机抽查(3月26日—3月29日)成立检查组,并按不少于40%比例随机抽取项目。检查采取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线上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调取资料。
如有问题线索,可通过“招标投标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专栏”反馈。
(二)结果通报(3月30日—4月11日)梳理汇总检查情况,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处理(县级项目问题由同级行政审批局处理),责令相关单位整改。
(三)问题整改(4月12日—4月18日)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县行政审批局。
四、工作要求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检查所需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检查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泄露检查过程中的涉密信息和检查组人员名单。
附件:检查清单
宿迁市数据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