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4 【信息发布时间:2023-07-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再次全面开展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集中清退工作。
项目履约完成符合退付条件的,请各招标人登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填写评价完善履约保证金退付联系单(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上传合同履约完成证明材料及招标方收款收据(详见附件模板)后发起退付流程。招标人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后,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退付至中标人。
请各招标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保障交易主体合法权益,符合退付条件的请于2023年8月4日前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做到应退尽退、能退尽退。我中心也将持续做好履约保证金清退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24日